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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教育1月17日訊,日前,深交所向智微智能下發(fā)關注函,要求其說明股權激勵計劃的可行性、是否向相關人員變相輸送利益等問題。
關注函指出,2023年1月14日,智微智能披露《2023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擬采取的激勵形式為股票期權及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16.06元/份,定價方式為自主定價。對此,深交所表示關注,并要求公司說明相關事項。
深交所指出,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75%,要求智微智能說明此次采用自主定價的原因及具體方式、激勵計劃的可行性、相關定價依據和定價方法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向相關人員變相輸送利益等問題。
關注函顯示,深交所要求獨立財務顧問對相關事項進行核查并發(fā)表明確意見。公司須在2023年1月19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對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