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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教育7月13日訊,據(jù)北京市教委網(wǎng)站消息,市教委日前印發(fā)《北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指導手冊》(簡稱“《手冊》”)?!妒謨浴芬?,培訓機構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中小學生等級考試、競賽,不得留作業(yè),不得指使教師以個人名義在微信群發(fā)布販賣焦慮的宣傳文稿。
在宣傳方面,培訓機構招生宣傳應在培訓場所或機構網(wǎng)站、備案 APP 內(nèi)進行,招生簡章在發(fā)布前10日內(nèi),須向教育部門報備。
招生簡章應符合未成年人成長發(fā)展規(guī)律,不得存在販賣焦慮、饑餓營銷、宣揚應試導向以及各類違背商業(yè)道德的內(nèi)容。培訓機構不得指使教師,以個人名義在微信群發(fā)布販賣焦慮的宣傳文稿。不得有低價營銷的消費“陷阱”。
收費方面,《手冊》指出,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鼓勵實施“先培訓后收費”模式。培訓機構預收學生(家長)培訓費的,須采用銀行存管模式開展資金監(jiān)管,機構應將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存管銀行。存管資金撥付須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
此外,《手冊》強調(diào),培訓機構應留存培訓全過程視頻記錄。涉及線下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于30日;涉及線上培訓的,視頻保存自本期課程結束之日起,不少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