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投資者發(fā)表公開信稱,民生銀行2017年度分紅預案將造成部分股東倒貼現(xiàn)金的怪事,要求民生銀行董事會對該方案進行修改。
記者就此事致電民生銀行董秘辦,對方表示“暫不予回應”,相關疑問會在即將召開的投資者說明會上進行解答。
資料圖:民生銀行。中新經(jīng)緯常濤 攝
民生銀行分紅方案惹爭議
4月9日,知名投資人楊寶忠在個人自媒體賬號上發(fā)表了一篇名為《中小股東致民生銀行董事會的一封公開信》的文章,該文章稱,民生銀行2017年度“每10股派發(fā)現(xiàn)金股利人民幣0.30元(含稅),每10股送2股”的分紅預案,會使得一些股東分紅時需倒貼部分現(xiàn)金。
據(jù)了解,民生銀行于3月30日發(fā)布了2017年年報,年報顯示,該行擬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A股股東和H股股東派發(fā)現(xiàn)金股利,每10股派發(fā)現(xiàn)金股利人民幣0.30元(含稅),并每10股派送股票股利2股。
楊寶忠在上述文章中指出,按現(xiàn)行政策,個人投資者持股時間1個月以內的,適用20%的紅利稅稅率,而根據(jù)民生銀行的上述分紅方案,投資者每10股需要扣繳紅利稅達0.46元((2+0.3)×20%),而在此次分紅中,投資者實際僅獲得現(xiàn)金紅利為0.3元,意味著現(xiàn)金分紅所得0.3元不足以繳納0.46元的紅利稅,也就是說個人投資者在這次分紅中不但分文不得,反而要自掏腰包每10股繳納0.16元的稅金。
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guī)定顯示,個人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上述所得統(tǒng)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楊寶忠提到,通過港股通買入民生銀行H股的投資者,也須按20%的稅率扣繳紅利稅,而且無論持股時間長短,只要在分紅派息日通過港股通持有民生銀行H股,都將會倒貼錢繳納紅利稅。
鑒于此,楊寶忠聯(lián)合175名民生銀行的中小股東(持股在1000股以上)要求民生銀行董事會修改分紅預案,取消“每10股送2股”內容,改為“每10股資本公積金轉增2股”,以避開送股稅收問題;或只保留“每10股送0.3元(含稅)”的分紅內容。
董秘辦:暫不予回應
4月10日下午,記者就上述公開信一事致電民生銀行,其董秘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此“暫不予回應”。
“我們明天(4月11日)下午將召開關于現(xiàn)金分紅的投資者說明會,會專門來解答投資者的一些疑問。”該工作人員如是說。
值得一提的是,民生銀行4月10日晚發(fā)布臨時公告,將本定于4月11日(本周三)14:30-15:30召開的“2017年度現(xiàn)金分紅投資者說明會”,延期至4月12日(本周四)14:30-15:30。
清暉智庫創(chuàng)始人、知名經(jīng)濟學者宋清輝向記者分析,在A股市場上,因分紅導致投資者倒貼稅款的現(xiàn)象并不常見。至于民生銀行是否會因此修改年度分紅方案,宋清輝認為可能性不大。
“出現(xiàn)這種情況時,一般都是投資者自行解決,例如選擇合適的賣出時間節(jié)點,以減少損失。”宋清輝表示。
對此,深圳紫金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員陳紹霞指出,A股市場個人投資者若要避免倒貼錢繳稅的話,要么在分紅除息日前一個月內不要買民生銀行的股票,要么買了以后在民生銀行除息日前賣出,或者在持有民生銀行股票滿一個月后再賣出。
“上市公司在制定分紅方案時,應充分考慮中小股東的意見,可以由獨立董事出面征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據(jù)此提出相關建議并提交董事會審議。與此同時,上市公司還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中小股東進行溝通以及聽取訴求,才能夠及時避免中小股東倒貼錢繳納紅利稅。”宋清輝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