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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福島核事故 東電5名前高層被判賠償東電13萬億余日元
中新網(wǎng)7月13日電 據(jù)日本共同社報道,圍繞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東京地方法院13日判決東電前高層賠償東電13萬億余日元。
報道稱,東電股東由于東電前高層疏于海嘯對策管理,造成巨額廢爐費用等對東電造成嚴(yán)重?fù)p害,于是對5名前高層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向公司賠償總額22萬億日元的損失。
東京地方法院13日作出勒令前高層賠償?shù)呐袥Q,要求支付的賠償額為13萬億日元多。
據(jù)報道,此判決為司法上首次認(rèn)定東電前高層負(fù)有賠償責(zé)任,或會影響到核電站管理者的經(jīng)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