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專柜售賣假貨被判退一賠三 ,國內(nèi)公司曾因虛假廣告被罰20萬
來源:博望財經(jīng) 2022-05-21 05:27:35
據(jù)九派新聞報道,近日長沙市民羅女士收到路易威登(中國)商業(yè)銷售有限公司長沙芙蓉區(qū)店支付的款項7.48萬元,她質疑在LV專柜購買的手袋造假,在送檢后,起訴該店,要求退款并三倍賠償。該案歷經(jīng)半年多后塵埃落定,LV店退還手袋貨款1.87萬元,并三倍賠償。
2020年9月12日,原告羅女士與其男友高某一起,在被告某店購買飾品一個,價格3650元,VAUGIRARD手袋一個,價格為18700元,該款項系高某代為支付,購買時拍攝有羅女士拎包照片一張,該照片中的手袋為正品,被告某店主張其實際交付的即為該包,羅女士表示照片中的包為展示用包,其實際買走的包為案涉假包。
2021年6月3日,經(jīng)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出具鑒定意見書,載明:樣品為LOUISVUITTON路易威登VAUGIRARD手袋,涂層帆布拼皮革,棕色老花/紅色,編碼:AR1108。鑒定意見為送檢樣品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術信息和工花特征(以下簡稱該編碼為AR1108的樣品包為“案涉假包”)。
法院認為,該店作為路易威登(中國)商業(yè)銷售有限公司在長沙開設的直營門店,路易威登作為國際知名的奢侈品牌,其收貨、售貨應有明確的出入庫清單和嚴格的管理流程,能證明收貨、售貨的時間、貨號、購買者信息、貨款流向等,且應具有對應性和可識別性,對其售出商品的可識別性應負有更大的舉證責任,本案中,某店未提交相應的證據(jù)予以證明,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路易威登(中國)商業(yè)銷售有限公司長沙芙蓉區(qū)店,成立于2017年12月,總公司路易威登(中國)商業(yè)銷售有限公司,2021年6月,因發(fā)布虛假廣告,被罰款20萬元并責令停止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