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qū)大橋鎮(zhèn)一位靠低保生活的7旬孤寡老人希望為疫情防控出點力,于是從2萬多元積蓄中拿出2萬元,想通過當地派出所轉捐出去。派出所再三勸助,老人執(zhí)意不從,派出所只好暫時收下了錢,然后與有關部門商量,拿這筆錢為老人辦理了一年定期存款,并于近日把存折送給老人。
自疫情發(fā)生以來,類似孤寡老人、貧困人士捐款的報道不勝枚舉。有些捐款的數額不小,與捐款人的身份和財力,形成了一定的反差,可謂是“窮者富捐”。感動的同時,也有人發(fā)出了該不該這么捐款、能不能接受捐款的追問。
新聞中這筆“捐不出去的款”,提供了相對妥帖的應對方式。面對老人的信任與愛心,當地派出所既沒有直接收下也沒有一拒了之,而是在充分尊重老人愛心基礎上把錢存入銀行,“定期一年,設置一個緩沖期”。然后又通過上門慰問的方式,把存折送給老人,并且得到了老人的理解。
作為個案,這筆“捐不出去的款”暫時畫上了句號,但對于捐贈能力和倫理的討論,卻不應該就此結束。厘清這個問題,對于弘揚核心價值觀,推動慈善更好發(fā)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對類似“窮者富捐”的質疑和批評中,隱藏著一個邏輯前提,那就是捐贈超出了當事人的財務能力和理性能力。這種思考方式從老人今后的生活保障出發(fā),但要看到,捐款是愛心也是權利,每個人都有自主決定要不要、如何捐、捐多少的自由。當給一些老人貼上“傾家蕩產”式捐贈標簽時,很多時候也會對他們產生情感上的傷害。
看似反常的捐贈背后,其實有著合乎邏輯的原因。正如揚州這位孤寡老人,他的想法很簡單很樸實,“我的錢是國家給的,現(xiàn)在國家遇到困難,我也要為國家做貢獻”。他們有過獨特的人生經歷,看待事物的方式也有別于今天的年輕人。因此,我們不應該支持老人超出能力捐贈,但也要避免輕易指責,對這份愛心應當珍惜。
點贊但不支持“窮盡所有”的捐款,不接受也不支持“來者不拒”的受捐,這段時間已經成為社會共識。慈善的本質,絕不是以造就一種艱難去撫慰另外一種艱難,因為竭澤而漁獻愛心讓自己陷入困境,絕不是人們希望看到的。這就涉及到慈善倫理問題,也就是既要尊重愛心,也要讓愛心可持續(xù)地釋放。
這一語境下,有關部門對明顯超出個人能力的捐贈給予一定程度的拒絕,是應有的作為。但拒絕的過程可以是一個愛心互動的過程,避免冰冷生硬,講究方式方法,讓捐贈者感受到溫暖和尊重。工作到位,就會取得雙贏效果,得到捐贈人和社會的認可。正如揚州這位老人所說的,“我心里知道你們?yōu)槭裁床豢鲜?,我舍不得你們,你們也舍不得我?rdquo;
“捐不出去的款”,捐退之間都是愛。這種愛看得到留得下來,也提醒我們以更大的善意和更好的方式,對待所有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