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早上7點30分左右,
開封的張先生
在家附近的工商銀行ATM機存了3300元
可是過了兩個小時,
這錢卻遲遲沒有到賬。
于是,張先生返回銀行去詢問,
得到的答案確是:
不好意思!您的錢被其他人取走了!
這個回復讓張先生很納悶,
所有的操作都完成了,
看到倉門關閉,自己點了確認。
可是自己的錢怎么就說沒就沒了呢?
在監(jiān)控視頻上,
我們看到張先生存完錢走后,
隨即進來一名藍衣女子,
走到ATM機前,不時的回頭張望,
隨后拿了一些東西放進自己包里就離開了。
而自己,什么業(yè)務也沒辦!
張先生懷疑,
是銀行的ATM機存在問題,
因為銀行的操作,他實在太熟悉了!
可以說閉著眼都會。
錢,他肯定是存進去了。
而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
張先生或許只確認了存款金額
但并沒有確定存款!
那是否可能錢存進去了,
后面的人可以把錢拿出來。
又或者是有其他情況ATM機把錢吐出來呢?
銀行方也堅定認為:不可能!
到底是張先生自己大意并沒有確認,
還是機器出現了故障?
我們無從得知,但可以確定的是
錢,被后面的那位女士拿走了!
目前,
張先生已經向轄區(qū)派出所報警求助,
同時希望拿走自己錢的女子能夠主動歸還,
監(jiān)控已經拍到了整個過程。
希望視頻女子看到節(jié)目可以與小莉幫忙聯系
我們愿意幫您將錢轉還給張先生。
也請認識該女子的人,給警方提供線索
如果“天降橫財”,你會拿嗎?
該女子屬于怎樣的行為?
辦案民警初步認為,
該女子行為涉嫌不當得利。
小莉咨詢了律師↓
小莉幫忙團律師 杜國潤:
“通過觀看視頻資料了解到,求助人辦完存款業(yè)務后,存款存在未存款成功的情況,女子將落在取款機內的現金取走占為己有,其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盜竊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到底是“不當得利”還是“盜竊”?
還需要調查更多證據后定性。
小莉提醒: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人生在世,不要妄想不勞而獲”
自己掙的錢,正道、合法,
用著才舒服,踏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