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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第24庭17日對錦湖韓亞集團前會長樸三求涉嫌貪污、瀆職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樸三求當庭被捕。
報道稱,一同受審的3名集團高層也均獲刑3~5年不等。法院認定檢方指控樸三求的大部分罪名成立,并表示,大型企業(yè)集團的經營主體應遵守法律秩序,并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為個人公司之利侵犯集團旗下子公司利益有損集團的健全性和透明性,還會給其他子公司造成損失,影響巨大。
據(jù)報道,檢方認為,樸三求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錦湖企業(yè)(現(xiàn)錦湖高速),企圖以非法手段收購集團子公司韓亞航空的母公司錦湖產業(yè)(現(xiàn)錦湖建設),并于2021年5月起訴。他涉嫌于2015年底從錦湖客運站等四家旗下公司挪用33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7.6億元)用于收購錦湖產業(yè)股份,還涉嫌于2016年4月將韓亞航空全額持有的錦湖客運站股份低價出售給錦湖企業(yè),并發(fā)動九家子公司向錦湖企業(yè)提供1306億韓元的免擔保低息貸款,讓公司蒙受損失。(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