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多數(shù)上市銀行資產質量雖然有向好趨勢,但銀行業(yè)整體不良貸款率仍有所上升。在此背景下,不良貸款處置成為不少銀行下半年工作的重點之一。據(jù)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tǒng)計,近期在各大地方產權交易所、金融資產交易所等平臺上掛牌處置不良債權的銀行達到十余家,包括農業(yè)銀行、中信銀行、工商銀行、內蒙古銀行、興業(yè)銀行等。業(yè)內分析人士認為,債權轉讓是商業(yè)銀行處置不良資產的常用手段,銀行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共同來處置不良資產,除了對外出售,還可以通過重組和司法方式等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
打包出售不良資產
根據(jù)銀保監(jiān)會數(shù)據(jù)顯示,商業(yè)銀行今年二季度不良貸款率為1.86%,較一季度的1.75%上升了0.11個百分點,這也是較2017年全年不良貸款率穩(wěn)定在1.74%之后,連續(xù)兩個季度上升,如何清收不良貸款也成為不少銀行亟待解決的難題。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有不少銀行近期將不良債權資產在地方產權交易所、金融資產交易所平臺進行掛牌轉讓,涉及的銀行包括農業(yè)銀行、工商銀行、內蒙古銀行、中信銀行等。
例如,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顯示,農業(yè)銀行廈門分行正掛牌轉讓其持有的廈門龍泉鈦金屬制品有限公司100%的債權,債權總額為600萬元,掛牌價為289萬元,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海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顯示,工商銀行晉江分行擬對兩筆資產進行公開轉讓,這兩筆資產的債權總額分別為2945萬元、3419萬元,但掛牌價格均較總額大打折扣,分別為1300萬元、1700萬元。
除國有大行外,中小銀行的債權轉讓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展開。北京商報記者在e交易平臺看到,內蒙古銀行、華融湘江銀行、興業(yè)銀行等銀行近期均掛牌了債權資產項目。其中內蒙古銀行呼和浩特分行發(fā)布的一則《清遠匯利安物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債權轉讓交易公告》債權的總額達數(shù)億元。具體來看,這筆債權的總額為7.8億元,掛牌價為4.3億元,雖然并未明確標明屬于內蒙古銀行呼和浩特分行的不良資產,但該項目部分債權已進入法院執(zhí)行階段。
一位業(yè)內人士介紹稱,商業(yè)銀行處置不良資產形象的總結為“三打”,即“打折、打包、打官司”,也就是債務減免、打包轉讓和訴訟追償。其中的打包轉讓指的就是債權的批量轉讓,債權轉讓是商業(yè)銀行處置不良資產的常用手段。解決不良貸款歷史包袱和前清后溢問題成為不少銀行近年工作的重點之一。實際上,針對不良貸款風險,監(jiān)管部門已多次要求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在貸款增速較高、凈利潤增長較快的年份多計提貸款減值損失準備,以保持穩(wěn)定的風險抵補能力,防患于未然。
加速風險出清
在當前我國經濟增速放緩及經濟結構轉型加快的背景下,中國銀行業(yè)資產質量下行壓力凸顯,而不少銀行也紛紛作出表率,加速風險出清。例如,國有大行中,工商銀行在全力排查、摸清底數(shù)基礎上,根據(jù)調整后劣變貸款清單,以“快速處置”為核心,突出“抓大戶”,全力推動常規(guī)清收處置進度。股份制銀行方面,以招商銀行為例,今年上半年, 該行共處置不良貸款181.87億元,主要是通過核銷方式。此前2018年中期業(yè)績會上,平安銀行方面也介紹稱,在不良資產清收方面,該行改變了過去依賴于訴訟和上門清收的方法,改為使用大數(shù)據(jù)工具,今年上半年成功率達到40%,效果比較顯著。
不僅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近年來,區(qū)域性銀行的資產質量也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從A股、H股上市城商行、農商行整體情況來看,江陰農商行、中原銀行、哈爾濱銀行、鄭州銀行截至6月末的不良率超過了行業(yè)平均水平。而這還僅僅是區(qū)域性銀行優(yōu)等生的成績。
在此背景下,不少農商行都把處置不良放在了重要位置,例如山西侯馬農商行在2017年年報中表示,該行采取了多種解決不良的措施,包括內部清欠、專人司法清收、委托外部合力清收、核銷處置、分賬經營等。“未來銀行應積極擁抱金融科技,一方面提高內部效率,降低運營成本,提高風控科技水平,在流程升級上提升資產質量;另一方面,更多對接巨頭的互聯(lián)網(wǎng)金融資產,提高資產收益和資產質量。”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趙一洋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
壞賬處置應多管齊下
業(yè)內呼吁,銀行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共同來處置不良資產。事實上,在不良資產證券化重啟之前,銀行對四大資管公司有著很強的依賴。四大資管公司仍是不良資產包承接的主力。在興業(yè)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看來,急需放開不良資產經營的渠道,打破四大資管公司的壟斷地位。
據(jù)了解,在20世紀90年代末到21世紀初,我國銀行的不良率曾一度高達25%以上,為了銀行股改上市,一對一地幫助銀行快速處理不良資產,同時從報表上擠出壞賬。1999年國家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接收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四大銀行的不良資產。四大公司初興之時按照美國成立重組信托公司對儲貸機構不良資產進行處置的方式,試圖進行市場化運作。
舉例來說,當時銀行持有一筆已經壞掉的100元,真實價值只有40元了,但資管公司仍以100元的價格買走,等于銀行沒虧60元。“當時是平價收,現(xiàn)在值40元就是賣40元;當時資管公司與銀行一對一,現(xiàn)在方式更加市場化了。這兩點是最大的變化。” 魯政委說道。但是,由于資管公司長期處于壟斷地位,在定價上,資管公司也掌握了絕對的話語權。比如現(xiàn)在可以賣40元,但對方只以20元來回收,這造成了銀行只能賤賣不良資產,壓力更大、回收率更低。
對此,魯政委提出,除了對外出售,還可以通過重組和司法方式等處置銀行的不良資產,重組需要的是投行能力,走司法程序需要的是打官司的水平,在這兩點上,資管公司不一定比其他處置不良的機構水平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