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廣電總臺《1818黃金眼》欄目近日報道,徐女士反映,1月18號傍晚,她和丈夫以及另外兩個朋友,到寧波海曙區(qū)高鑫廣場的海底撈吃火鍋。進店之前,他在海底撈的美甲區(qū)做了手部護理。
“當時因為服務員在門口很熱情,就說可以做美甲,免費的,當時正好有位置,我就想著讓我老公先去點菜,我就坐下來,做了一個手膜,服務員讓把戒指取下來,并用專門的塑料袋裝好”,徐女士說,她取下的是Dior品牌的2克拉的鉆戒,價值26萬多,并出示了購買憑證。
徐女士介紹,因為剛做完手膜,還不能戴戒指,當天的穿的衣服也沒有口袋,所以就餐時,就把裝戒指的塑料袋放在餐桌上。
“當時我去取調料了,我記得大概是這樣,服務員在我桌上放了雙筷子,然后隨手拿走了裝戒指的塑料袋,也沒清理桌子,沒有動其他任何東西,因為還沒吃”,徐女士會議。
她表示,當時丈夫在打電話,朋友也沒有注意到戒指,她自己是回到家后,第二天凌晨三點才發(fā)現(xiàn)戒指不見的。
后來徐女士聯(lián)系了海底撈門店,并報了警。她說看了監(jiān)控之后,更加懷疑戒指是被那位服務員拿走了。
采訪當天,這家海底撈門店的陳經理出面溝通。
“當時員工看著桌上筷子比較油,就給換了一雙新的,同時隨手清理衛(wèi)生的時候,就碰到了那個塑料袋”,陳經理告訴記者。
不過,徐女士對此解釋不認同。她說,這個塑料袋是海底撈專門給客人裝個人物品,如口罩,或一些貴重物品之類,“我覺得這是海底撈專門提供的袋子,服務員應該知道顧客要用的,不可能輕易就扔掉的”。
對此,陳經理表示,“是這樣的,現(xiàn)在垃圾是日清的,是頭天晚上6點40分左右清理掉的,晚上8點左右,垃圾就會運到物業(yè)的干垃圾那里,到晚上10點鐘的時候,物業(yè)會再清理干垃圾,清到一樓的總垃圾站”。
她表示,第二天早上客人反饋到門店的時候,門店員工也是第一時間先翻了,但因為頭天晚上那個垃圾早就被清走了。
徐女士告訴記者,“當時我要求他們趕緊通知下去,安排人去找,說不定還能找的到,但是他們沒去做”。
陳經理表示,那位工作人員的聯(lián)系方式和店內監(jiān)控都不方便提供。
后來,有位海底撈區(qū)域負責人張總也通過電話作了回復。
“門店經過監(jiān)控和案臺服務員的核實,并經過信息比對,可能中間也有信息的歧義,目前我們也希望依法依規(guī)來解決,因為第一涉及金額過大,第二是責任比例劃分也沒有明確,也想通過警方協(xié)調或訴訟來盡可能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張總說。
徐女士表示,接下來先等警方的調查結果,再看怎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