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和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廳統(tǒng)一部署,切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堅決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發(fā)生,全力確保河南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xù)平穩(wěn),為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創(chuàng)造安全順暢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河南交警總隊于6月15日起,在全省組織開展為期四個月的“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zhàn)。
行動以來,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緊盯源頭、城市、公路、農村四大主戰(zhàn)場,狠抓“兩客一危一貨”等八類重點車輛,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大力開展源頭隱患清零、路面秩序凈化、農村安全守護、宣傳警示曝光、社會協(xié)同共治等五大專項行動,堅決打好打贏“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zhàn)”。
本次曝光日活動,交警總隊將曝光攻堅戰(zhàn)以來排查、梳理、查處的一批交通安全隱患和典型違法案例,包括全省高風險運輸企業(yè)“紅黑榜”、30輛突出違法重型貨車、5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50名終生禁駕人員名單,以及5起酒駕醉駕案例。希望通過曝光,警示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出行,特別是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要安全駕駛、遵章守法,全民攜手共建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1、2018年3月7日21時15分許,蔣彥濤駕駛牌號為晉KHC218的小型汽車沿開尉路由北向南行駛,21時15分許行駛至開封市鼓樓區(qū)仙人莊村南頭時與王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王某當場死亡。蔣彥濤涉嫌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蔣彥濤于次日上午八時左右到公安機關自首,后因交通肇事罪,被開封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判處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2019年4月7日,被開封市公安交警支隊處以終生禁駕。
2、2018年03月15日16時55分許,在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qū)東大姓南側交叉路口,張雷雨在駕駛證注銷的狀態(tài)下,駕駛豫AP9P79號小型普通客車沿東大姓村南北道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東大姓村南側交叉路口時,與牛某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乘座牛某),沿東大姓南側東西道路由西向東行駛時發(fā)生碰撞,造成牛某重傷二級,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fā)生后,張雷雨駕車逃逸,歸案后,因交通肇事罪,被安陽市殷都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9年4月25日,被安陽市公安交警支隊處以終生禁駕。
3、2017年12月18日20時00分許,駕駛人郭敬坤醉酒后駕駛豫JB5290號小型轎車沿341國道由向西行駛至濮陽市南樂縣韓張鎮(zhèn)五樓村二濤汽修門市前,遇席某由北向南步行上道路時發(fā)生相撞,造成郭敬坤方車輛損壞,席某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事故后果。經抽取犯罪嫌疑人郭敬坤血樣檢驗鑒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0.8mg/100ml,因交通肇事罪,被濮陽市南樂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緩刑二年,2019年3月29日,被濮陽市公安交警支隊處以終生禁駕。
4、2018年4月24日23時13分許,別志華醉酒駕駛豫HNM525號小型普通客車經焦作市中站區(qū)太行路由東向西逆向行駛至光華路口東第一李封三村路口東38.8米處時撞上道路南側沙堆,車輛翻倒中與曹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由西向東行駛中相撞,造成曹某某受傷經中站區(qū)人民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2018年4月27日中站交警大隊認定別志華承擔該事故全部責任,曹某某不承擔該事故責任。別志華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被焦作市中站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3月27日,被焦作公安交警支隊處以終生禁駕。
5、2018年06月14日17時46分,曹志輝駕駛豫MQ8689號小型轎車沿310公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三門峽靈寶市焦村半坡風情園路段處時,與相對方向行駛的陳某某駕駛的豫MCP683號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陳某某當場死亡、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曹志輝棄車逃逸。歸案后,曹志輝因交通肇事罪被靈寶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9年1月18日,被三門峽市公安交警支隊處以終生禁駕。
酒駕醉駕典型案例
1、6月17日,新野縣交警大隊民警在運糧河橋西口設卡執(zhí)勤。14時20分左右,豫R167**小型轎車行駛至該路口前方時,突然減速停下,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發(fā)現(xiàn)駕駛人李某滿身酒氣,于是將其帶往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李某血液內乙醇含量為133.35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對李某個人信息進行核查后,民警發(fā)現(xiàn)李某今年66歲,上個月21日才通過考試取得C2駕駛證,目前還在實習期內。
因涉嫌醉酒駕駛,李某剛拿到手不滿月的駕駛證將被依法吊銷,且五年內不能重新考取。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2019年06月06日01時15分許,暴某某醉酒后駕駛豫J2****小型轎車沿南樂縣光明路由北向南行駛至交通局門前,車輛與道路中心護欄發(fā)生相撞,造成車輛損壞、護欄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鑒定暴某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為:224mg/100ml,超過醉酒標準。目前暴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3、2019年6月15日23時許,陳某某(男,駕駛證號:51302219******6191,準駕車型:C1,住址:四川省宜漢縣上峽鄉(xiāng)柏樹坪村。)酒后駕駛一豫A牌照的小型汽車行駛至開封市尉氏縣五大線2公里處時,被尉氏交警查獲。酒精呼吸測試結果為129mg/100ml,后經血醇檢測,檢測結果為143.6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陳某某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尉氏縣交警大隊大隊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其作出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因其醉酒駕駛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犯罪,目前陳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4、2019年06月16日14時30分許,家住河南省夏邑縣馬頭鎮(zhèn)凡某某(身份證號:412326XXXX1230121X)酒后駕駛豫N3EXXX號黑色上海大眾牌小型轎車沿劉白公路由北向南行駛到商丘市夏邑縣馬頭鎮(zhèn)楊各村北側處,被夏邑交警巡邏時當場查獲,現(xiàn)場使用酒精測試儀呼氣測試的結果是163.0mg/100ml,經抽取其靜脈血樣進行鑒定的結果是165.52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現(xiàn)已被刑事拘留在夏邑縣看守所。
5、6月13日早上7時左右,中州大道上橋口東約30米處發(fā)生一起出租車和黑色現(xiàn)代小轎車剮蹭的交通事故。當鄭州市交警四大隊民警接警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出租車駕駛人李某晨坐在車里躲躲閃閃,車廂內酒氣刺鼻。民警立即將李某晨控制,對其進行現(xiàn)場酒精呼吸測試,李某晨拒絕進行呼氣測試。民警將其帶至鄭州仁濟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檢測,李某晨體內血醇含量227.87mg/100ml,超過醉駕臨界值將近三倍,屬醉酒駕駛營運性機動車!
經詢問,出租車駕駛員李某晨(男,河南省太康縣人,1991年7月出生)6月12日晚上8點多,在鄭州市管城區(qū)橡樹玫瑰城一飯店內,和朋友吃飯時喝了半斤牛欄山二鍋頭后回家休息。6月13日早上6點多駕駛員李某晨醒來,然后駕駛豫A8E7**號出租車從橡樹玫瑰城小區(qū)出發(fā)行駛至中州大道上橋口東約30米處時發(fā)生交通事故。
因李某晨“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并發(fā)生交通事故,6月20日,交警四大隊依法對其給予刑事拘留。下一步,李某晨不僅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止駕駛營運機動車,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記者 王韶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