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關于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簡化手續(xù)、加快進度的要求,為助力我省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省發(fā)展改革委按照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的要求,采取措施,進一步簡化了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項目招標投標程序。一是明確了從2018年6月1日起,對于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以下或預算資金不足項目總投資10%的項目,項目法人可以不招標;二是在具備招標條件的前提下,項目法人可以先行開展招標工作,后辦理招標方案核準手續(xù);三是進一步壓縮核準招標方案的時間,實行招標方案核準一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四是積極探索以縣為單位對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異地扶貧搬遷項目實行打捆(集中)招標;五是適度壓減投標文件編制的時間,在確保不影響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前提下,對于采用電子招標的,試行自招標文件發(fā)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這些措施進一步擴大了項目主體的自主權,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招標效率,受到當?shù)卣晚椖恐黧w的歡迎。